以评促建 以评促改 学校纪委开展案件质量自评自查
发布时间:2021-10-02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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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在苏部署高校党纪政务案件质量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纪委认真对照《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在苏部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围绕事实认定、量纪、程序等方面查漏补缺、答疑解惑,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有针对性地补齐业务短板,推动案件质量提升。

9月22日下午,组织全体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对案卷自查工作进行了分工部署。校纪委季红兵副书记做《严把案件审理关口 提升案件质量》专题讲座,从评查目标和标准、评查范围和抽查重点类型、评查方式和具体安排、工作要求四方面详细传达了做好党纪政务案件质量检查考评工作精神,重点围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解读。9月30日下午,组织全体专职纪检干部学习省纪委文书模板,解读新旧模板之间的差异,明确文书要求。各案卷责任人逐一对照评分细则,从程序规范、证据鉴别、条规适用、定性量纪等方面,对案卷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纪委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点评,逐个案件进行指导,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

季红兵副书记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提升业务能力,练就过硬本领;二是要创新方法,探索采取“交叉审理”“指定审理”等模式,严把案件查办最后一道关卡,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三是要及时总结,对学校近年来办理的党纪政务案件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