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时间:2019-12-20浏览:655

  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群众脱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为牵挂的“心头事”,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部署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从2018年4月起,和民政部党组共同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作为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为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今年46岁的韦孝义是广西鹿寨县大河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当地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给予他特殊帮扶,其中包括相应的低保、高龄、残疾等补贴。经过辛勤劳作和政府帮扶,他们一家目前已经进入脱贫公示阶段。图为2019年11月20日,韦孝义(右一)和妻子韦艳娜(左一)在采摘蜜桔。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

  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农村低保承担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要职责,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农村低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啃食困难群众的获得感,透支党的信用,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关系保”“人情保”“错保”“脱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困难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今年6月至11月,全国共退出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157.8万户、333.9万人,新纳入低保181万户、352.9万人;共排查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853.6万户、1621.5万人,其中新纳入低保对象104.9万户、175.6万人,新纳入特困人员9.8万人,实施临时救助130.4万次。但是,农村低保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环节多,治理难度大,专项治理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着政治站位不够高、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深入,困难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需要不断巩固、持续深化。必须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关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等制度。农村低保是党和国家针对困难群众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在民生保障制度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兜底性地位,关系到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等基本权益。必须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认识和谋划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进一步推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工作监督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村低保救助制度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

  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发扬斗争精神、推进民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专项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我们紧紧抓住惩治这一手,对胆敢向农村低保救助资金伸手的严惩不贷,对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的决不姑息,对农村低保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的决不手软。今年6月至11月,各级民政部门共收集线索16485条,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1513件,涉及干部549人;各级民政纪检监察机构共发现问题线索681条,其中立案调查516件,处理干部604人;我们会同民政部党组联合通报典型案例4批次21起。还要看到,有的地方农村低保环境受到污染,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和对困难群众诉求敷衍塞责、推诿、刁难等现象还没有杜绝,一些积弊陋习、顽瘴痼疾还没有根除。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拿出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坚决查处和纠正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净化农村低保环境,推动民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紧盯困难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

  聚焦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脱保”“漏保”问题,实现精准救助。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必须做到不漏一人,实现应保尽保。督促各级民政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对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定期走访、逐一核对,根据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家庭及时纳入保障体系,或给予临时救助。

  聚焦侵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农村低保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必须坚持“零容忍”,紧盯关键人、关键流程,对损害困难群众利益问题绝不姑息,坚决斩断伸向低保救助资金的“黑手”。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完善部省市县四级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转办督办机制,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净化农村低保环境。加强与民政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案件联查通报反馈机制,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聚焦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优化政策供给。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抓,督促民政部党组及有关职能部门针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救助资金保障压力大、救助政策碎片化、与脱贫攻坚政策衔接不够等问题,继续完善顶层设计,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农村低保救助法规制度体系,跑好“最先一公里”。把前期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不断提升治理成效。深刻吸取农村低保领域腐败案件教训,深入剖析基层低保经办中发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低保资金等问题的根源,运用信息化手段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监管,确保农村低保等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认真落实专项治理政治责任推动专项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层层压实专项治理主体责任。督促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既挂帅又出征,把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政治责任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当好“施工队长”。各级民政纪检监察机构持续强化监督,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贯通、同向发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精准监督助力精准救助、精准治理。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不搞“一刀切”“一锅煮”。下大力气整治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的“脸好看、事难办”“推脱绕”和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给群众交假账空账等问题。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要求,避免扎堆调研,督导检查考核、会议、文件、报表过多过滥等问题,推动基层民政干部把精力用到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上。

  始终坚持开门搞治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迈开步子、走出院子,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困难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倾听群众呼声,指导基层解决具体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参与作用,切实做到治理内容紧贴群众关切、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结果由群众评判,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群众点赞的,要总结推广,对群众吐槽的,要返工、补课,使专项治理成为集民智、聚民心、惠民生的重要体现,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龚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