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办)各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10-21
文章来源: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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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协助校党委起草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制度文件,组织起草校纪委有关文件文稿、计划总结。

2.督促检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工作。

3.负责受理对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4.负责对纪委机关的内部协调工作,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安全办案等职责,协助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

5.负责审理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

6.承办党员对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校监察专员办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7.负责组织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工作,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大学生廉洁教育工作。

8.负责组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校纪委履责记实工作,负责校纪委网站建设。

10.负责与省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南通市纪委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工作。

11.汇总填报纪检监察工作统计报表;做好问题线索和信访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动态更新。

12.保管和使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内设机构的印章和介绍信函。

13.督促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内设处室做好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

14.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监督检查处工作职责

1.突出政治监督要求,重点围绕落实“两个维护”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每年底对学校政治生态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2.健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督查机制,开展持续性督查,严肃整治“四风”问题。

3.对学校党政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督促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每年选取若干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5.协助校党委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6.监督检查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协助实施问责。

7.监督检查校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情况。

8.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受理群众来访、来电,做好登记,问题线索报备纪委办公室。

10.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的再监督,加强协作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11.协助各二级党组织做好纪检委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校特邀监察员的管理、使用和考核工作。

12.对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审查调查、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重要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13.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开展谈话函询工作。

14.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审查调查处工作职责

1.负责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2.负责对案件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3.及时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报告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案件审查调查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各类报批工作。

4.加强学校一般性谈话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

5.及时联系省纪委对口监督检查室,报告有关情况,请求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开展案件分析研究,了解个案问题的成因,形成案情分析报告,向相关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

7.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