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委(监察专员办)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日常运转,负责公文登记、流转管理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保管使用纪委(监察专员办)内设机构的印章和介绍信函,督促内设机构做好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
三、负责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做好专职纪检干部、纪委委员的教育管理、培训等有关工作。
四、负责协调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推动正向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
五、负责综合协调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统筹制度建设。
六、负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线索管理,做好问题线索的初步分析研判、分办、督促办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受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八、负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审理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九、负责受理党员、监察对象对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或复审申请。
十、负责综合协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检查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开展政治监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等。
二、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等。
三、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协调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四、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及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情况。
五、负责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或问责建议。
六、负责学校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特约监察员队伍的建设、日常管理与培训工作。
七、负责受理群众来访、来电,做好登记,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察专员办)办公室。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查调查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二、负责对案件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三、负责及时向纪委(监察专员办)报告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及案件审查调查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各类报批工作。
四、负责学校一般性谈话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
五、负责联系省、市纪委对口监督检查室,报告有关情况,请求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负责开展案件分析研究,了解个案问题的成因,形成案情分析报告,向相关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开展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巡察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二、负责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五、负责协调职能部门等协助、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
六、负责巡察工作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