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特邀监察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4-12
文章来源: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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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校纪委、监察处对教职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的教育。

二、对学校二级党组织和党员、党政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和规定的情况予以监督。协助做好学校师生员工工作作风、教风、学风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及时汇报、转递教职工对领导干部、党员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四、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收集并反映广大教职工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并了解所反映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

五、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学习文件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查阅有关资料,参加必要的调查研究。

六、应邀参加校纪委、监察处组织的调查研究、专项检查、党风行风评议及各类监察活动,参加接待信访、案件调查等工作。在接受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享有与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同等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

七、完成校纪检监察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