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学校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全校2015年至2017年的公务接待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等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报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2015年以来,共有28笔公务接待未注明接待人数和陪同人
数,另有2笔陪同人数超标;
2、2016年8月之前,共有11笔酒水单独列支报销;
3、2016年8月之前的公务接待均无公函。
二、整改情况
1、针对陪同人数超标的情况,已要求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并将超标部分退还财务处。
2、2016年8月,学校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要求将接待来函(特殊情况提供电话记录)作为附件提交。在此之前学校没有明确的要求,因此2016年8月以前公务接待中无公函现象不作处理。
3、《南通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通大【2015】3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中均未对酒水报支作明确规定,因此2016年8月以前酒水单独列支报销的问题不作处理。
2017年11月,学校印发了《南通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通大【2017】49号),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如发生违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纪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