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经研究,决定组织我校部分党员干部到崇川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旁听时间
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庭。
二、旁听地点
崇川区人民法院。
三、参加旁听人员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人员应遵守庭审纪律,庭审期间一律不允许摄影摄像。
2.参加人员于5月23日下午13:30在6号楼门口集中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