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3
文章来源: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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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

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的重要节点,也是纠正“四风”问题的关键节点。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守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学校“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部署,认真抓好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守纪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还要以上率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禁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不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福利或奖金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节礼、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做好公车节假日使用登记工作,严禁公车私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按照通知精神,加强宣传教育,提出纪律要求,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执纪监督,正风肃纪。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电话:051385012062,邮箱jwjc@ntu.edu.cn

 

 

 

                      南通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20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