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 “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文章来源: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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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

2016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勤俭过节、风清气正的氛围,现就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遵守四个严禁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切实做到四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不得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款旅游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农家乐等游玩;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加强廉洁教育,做到以身作则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抓好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分析查找节日期间本单位本部门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让党员干部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加强内部监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等制度,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南通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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