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2016年“510”思廉日活动的通知》(通纪发【2016】9号)予以转发,请结合“明准则、知条例、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做好活动宣传。相关宣传报道请同时发送到校纪委邮箱jwjc@ntu.edu.cn。
附件:中共南通市纪委 南通市监察局《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2016年“510”思廉日活动的通知》
纪委办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