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通大学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15-11-04
文章来源: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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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南通大学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 2015228召开,9名校纪委委员出席会议。校党委委员,部分党代会代表,副处级以上干部,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会议。

全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2015年工作任务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全会审议通过了彭怀祖同志代表中共南通大学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所作的题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4年,学校纪委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政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聚焦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狠抓作风,深化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重视信访办案,开展廉政理论研究,为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全会要求,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落实“两个责任”为鲜明主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在新常态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全会号召,要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改进作风、强化监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南通大学在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时期实现跨江发展、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