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
发布时间:2014-12-31
文章来源: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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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南通市《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办发[2014]86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在元旦、春节期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坚决反对“四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二、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反“四风”、转作风,带头厉行勤俭,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要严格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进行转嫁。

三、加强督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强化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电话:85012062,电子邮箱:jwjc@ntu.edu.cn

 

         纪委办、监察处

201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