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教育纪工委的安排,我校被列为江苏省高校内控机制建设试点单位,承担专项资金管理、科研经费管理试点任务。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省教育厅教育纪工委将组织专家对有关涉及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1人)进行培训,现通知如下:
专项资金涉及单位:校长办公室、财务处、教务处、研究生部、设备处、图书馆、人事处、人文社科处、科技产业处、国际交流处、后勤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
科研经费涉及单位:校长办公室、财务处、人文社科处、科技产业处、人事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廉政研究中心。
请以上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1人)于本周三(4月2日)下午2:00到6号楼521集中培训,不得缺席。
南通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