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30
文章来源: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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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中央、省委、省纪委和南通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以及南通市《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
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的重要举措。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困难群众,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
要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切实本着节约、简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三、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学校纪委将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活动的行为,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的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中共南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 年12月30日